被告知禮拜五晚上的趴體不能隨便亂穿


仔細翻遍腦中的記憶找不到任何一套合宜的服裝


於是半放棄狀態穿了不能再低調的黑襯衫牛仔褲配紅色converse


出門前思索了一番,有點懶。


「決定了」於是拎著黑色高跟涼鞋


「與力路有約,不能爽約。」


身上的衣服看來可以加上「巨星音響」四個字






下了班,從新店移動到華納威秀一帶


「好,就這麼辦!」


當場在mango刷了黑色小洋裝,還算簡單的基本款


後來發現挺適合轉圈拉丁舞






沒錯,一定要這樣帥氣


每個人有每個人的堅持


這是我們的精神


也給自己個好的理由帶回那連身趴體專用小洋裝





於是一路從約翰走路趴體、 Mint、


呆五分鐘的爆滿錢櫃包廂、永和清粥小菜、


天亮了,跟力路踏上各自的捷運線


吃到早餐,總算甘願了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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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阿茄Jess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